各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任务临近完成,请安排下属各实验室(中心实验室)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后,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 教学开课通知单》(见附件一)为依据,填写《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表》(见附件二)和《实验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附件三),于 2014年12月18日前将上述所有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送交教学办公室(纸质、电子各一份,纸质版需分管院长签字并盖章)。如实际完成情况与开课通知单 有出入,请与教学办公室联系核对。
核算时请注意如下问题:
1、实验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按《合肥工业大学实验教学工作量及酬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05]87号文件附件3)执行。
2、实验学时以本学年教学执行计划(注册中心开课通知单)为准。
3、实验人数以本学年教学执行计划中的选中人数为准。
4、实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表作为核算的依据。
核算结果将作为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考核和实验教学酬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为避免耽误本年度酬金发放,请务必按时间节点报送。
办公地址:2#行政楼319室
联系人:李平 张琼林 电话:62901482 电子邮箱:
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